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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9日讯 (记者 王丹玉 通讯员 谢茜茜)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在第21个“保护母亲河日”前夕,菏泽沿黄县区检察院集中开展“‘河’我一起,保护母亲河”行动,让“检察蓝”守护“黄河安”。
一次增殖放流
探索恢复性司法机制。鄄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沿黄检察室联合行动,就黄河渔业资源保护与鄄城黄河河务局召开座谈会,到黄河苏泗庄引黄闸,现场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董某某增殖放流鱼苗,修复受损公益,守护黄河生态。该活动经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确定了放流鱼种、数量及放流时间,确保增殖放流科学规范。
一次集中宣传
保护黄河普法行。郓城县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干警到黄河岸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并结合自身办理的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等危害黄河行洪安全的案件,当场向群众普及《黄河保护法》、检察公益诉讼等法律知识,助推形成“学法守法,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
一场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促公信。在东明县黄河滩区高村浮桥附近的一个非法采砂现场,东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华峰主持召开了一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听证。与会人员论证了杨某非法采砂案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情况,提出了进行恢复治理的合理方案措施。听证会还邀请了县黄河河务局河道保护专家向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详细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非法采砂行为的严重后果,案件办理和法治宣传同步进行。当事人当场表示,通过此次听证深刻认识到了非法采砂的危害性,将积极主动做好修复治理工作。
一个案件办理
聚焦主业抓办案。鄄城县检察院“四检合一”公益诉讼办案组与鄄城县公安局就黄河资源保护召开座谈会,并就张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前介入,提出取证意见12条,引导侦查机关高效取证。双方共同到案发现场查看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并实地拍照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
下一步,菏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力度,能动履职,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发挥“检察蓝·黄河安”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作用,持续守护黄河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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